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6年暑假将至,为了做好假前和假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1.根据校历安排,2016年暑假起止时间为7月18日(周一)至9月3日(周六)。
2.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4日(周日),9月5日(周一)正式上课。
3.全体教职工9月4日(周日)正式上班。
二、做好放假前及假期的相关工作
1.为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完成,全校各单位要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配合巡视组圆满完成巡视任务。
2.各学院和有关处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宣传教育及管理工作。
3.放假期间,不得以单位名义组织旅游。各单位组织的调研、学访、考察等活动在严格控制规模、路程、时间的原则下,填写申请表,经联系学院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中层干部外出,须按照学校最新请假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审批表见附件1)
4.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学校房屋的防漏修缮工作。
5.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水电等维修和能源保障工作,保证水、电、气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
6.要切实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查找安全隐患,采取相应解决措施,进一步加强技防人防,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网络安全。
7.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按照《乐动网页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要深入排查问题,密切关注动态,及时收集信息,做好源头预防工作。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送信息。
8.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以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查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按规定妥善保管贵重仪器,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9.放假期间,按照我校“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10.继续做好我校公房资源调整工作。
11.学生宿舍7月18日(周一)11时30分关闭,9月2日(周五)8时开放。确需留宿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由学校学生处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统一安排集中住宿。各单位要重视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生活,及时了解这些学生的思想动态。主校区教职工集体宿舍假期一律凭证出入。
附1:请假审批表
附2:值班要求
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